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全面落实省市院关于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推进工作的要求,9月22日下午,我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召开了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联席会议,部署、推进派驻工作。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秦永东,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春瑞,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瑞芳,第一检察部主任杨虹,县公安局一级警长李雪峰,法制大队大队长王树林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就持续加强检警密切协作,不断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高效运转进行广泛沟通交流。为进一步统一执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共同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执法司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双方还签订了《岢岚县人民检察院 岢岚县公安局关于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的工作规定》。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春瑞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为前沿阵地和有效载体,把“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理念落到实处,为实现更高层次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提供实践样本,为实现检察事业更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秦永东在讲话中表示:县公安局将抽调专人与派驻检察室进行联络,定期向派驻检察室通报刑事受案、立案、破案、撤案、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办理、立案后撤案及行政处罚等情况,全力配合派驻检察室各项工作,与县检察院共同努力,为法治岢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加强了检警双方的联动互通。下一步,我院将以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为契机,进一步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坚持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相结合、依法监督与规范监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统一、突出重点与注重实效相统一的原则,做到“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确保刑事侦查和法律监督顺利进行。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秦永东与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春瑞共同为派驻检察室揭牌
检警双方参观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和执法办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