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岢岚建设,6月21日,岢岚县人民检察院以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在岢岚县广惠园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人民群众介绍“安全生产十个小常识”、安全生产的含义、目的、作用和意义、安全生产的基本目标和任务、劳动保护及其意义等知识,引导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10余次,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能动履职,持续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提升群众安全生产意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